嫩江市鑫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的“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鸿福鑫城小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我局根据黑龙江省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黑河平台审批流程,发放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231183202205190101)。
现依据黑龙江省嫩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嫩政复决字[2022]5号)的决定:撤销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鸿福鑫城小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建字第镇231121202203016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该规划许可证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前置要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八条规定,我局决定对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鸿福鑫城小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231183202205190101)撤回。
该决定下发起即生效。按照《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责令你公司立即停止施工。
请你公司在收到决定后,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231183202205190101)送回我局建管股。
自本决定之日起,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231183202205190101)不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电话:0456-7524156
嫩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4日
祁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