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9日—2021年2月20日(5个工作日)。
电话:0456-7500403传真:0456-7534058
通讯地址:黑河市嫩江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1614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地 点 |
建 设 单 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拟批复意见 |
1 |
嫩江县建辉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收储项目 |
嫩江市前进镇直 |
嫩江县建辉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黑龙江淳靖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利用原有闲置仓房建筑面积150m2,改建为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储存库房,储存200L桶装废润滑油与废矿物油铁桶,年周转量分别为1500t和200t;新建一座51.8m2废旧铅蓄电池储存库,分完整电池储存区和破损电池储存区,中间设1m宽通道,电池暂存区地面做防渗硬化处理,储存库出口处设置0.05m高钢纤维混凝土围堰,年储存量废旧铅蓄电池1200t。项目总投资10万元,选址于嫩江市前进镇镇直。 |
1、废旧铅蓄电池储存库、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储存库及危险废物暂存间密闭并分别设置带过滤系统(活性炭)的负压排风装置一套,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旧蓄电池储存库地面做水泥硬化处理并铺设2mm厚的高密度聚乙烯,地面与裙脚所围建区域需铺设到0.5m高的位置。贮存库出入口至厂区道路电池搬运通道采取一般防渗措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废旧蓄电池储存库和改建后的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储存库房,设置防渗层为水泥面硬化,铺设 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0-10cm/s,并设置0.05mm高的围堰; 3、本项目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仓库进行密闭,进出厂区车辆限速管理。采取这些减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非正常状况下,泄漏电解液、擦拭电解液产生废水和破损的蓄电池放入2m3的耐酸容器,擦拭电解液、废机油产生的废抹布、废防护服、废手套放入危险废物收集桶内,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废旧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及废矿物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处理。 |
是 |
同意 |